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,切实保障实验器材及过程的安全,进一步增强责任感,预防安全事故发生,依据《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》,根据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特制定本责任书:
一、责任目标:在责任期内,杜绝发生各种大小安全责任事故。
二、责任划分:
1.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;
2.相关人员为直接责任人;
三、管理责任:
1.热爱科学实验工作。熟悉相关实验教学大纲和指导书规定的各项实验内容、操作和要求,熟悉各种仪器、设备性能和用途,能做好实验准备,及时准备好设备仪器,并事先检查,以保证实验课的组织、安全工作并上好实验课。
2.支持教师充分利用现有仪器设备进行课程设计和开放实验室。
3.课后及时将仪器设备整理(或洗涮)好,加强管理。
4.做好器材管理工作,购进或调出设备要及时登记。设备仪器损坏的应立即填写登记表,并定期向实验实训中心提出处理意见。
5.各项仪器设备要分类编号,妥善保管。有毒、有害、易燃、易爆物品使用时,应严格按规定办理。
6.每天下班前检查门窗、水源、电源、火源等情况;确保安全,杜绝事故。
7.向外借出仪器设备,须经主管领导批准。每学期结束,对所管理的财产进行检查,核对账目。
8.搞好室内的环境卫生,保持良好的秩序,为师生创造良好的环境。
9.加强业务学习,提高业务能力,掌握科学的管理方法。
10.以身作则,做好学生的表率,做好管理人员本职的工作。
11.一旦安全事故发生,应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,实验教师、共产党员、在校教师应身先士卒,积极做好正确的处理、善后工做。
四、责任追究:
1.因忽视安全,管理不善,违章指挥,玩忽职守,徇私舞弊,师德败坏等,对学生造成伤害的,视其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:责任检查、赔偿损失,行政处分;并在一定时期内不得晋级、评优、评先。
2.对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人,报上级部门按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》追究有关人员责任,构成犯罪的,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责任书一式贰份,实验室责任人及学院安全领导小组各执一份。如安全责任书未完善之处解释权归学院安全领导小组。
学院安全领导小组组长(签章) 实验室责任人(签章)
年 月 日 年 月 日